第九十三章 养不起,真的养不起-《木叶:开局签到柱间细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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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雏田就够了,二人世界,美滋滋。

    带花火做什么?这么大个电灯泡。

    趁着雏田害羞至极,跑去追花火,顾不上自己之时,鸣人偷偷找上准岳父,谈及此事。

    日足双手环抱,凭着身高优势,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鸣人,一言不发,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鸣人心虚。

    “防止你对雏田做什么出格的事,花火是最佳人选。”日足淡淡道。

    “小子,我是过来人,还能不知道你想什么,呵,拉手,拥抱,最多也就是个亲…咳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一步,要等十八岁,结婚以后才可以,在那之前,不准越过线。”

    “出任务,或是有事要离村,不方便的时候,可以把她们送回来,平时在村子里,你去哪都要带着她俩。”

    “休想跟雏田有长期的独处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岳父大人,您想多了,我和雏田现在才十二岁。”鸣人满脸黑线。

    “明年呢?后年呢?再往后又怎么说?”日足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叫有备无患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一族是很传统的,雏田亦是如此,但她那么喜欢你,若是你忍不住恳求,八成,不,是肯定不会拒绝你。”

    “十五到十七岁这段期间,最是危险,预防雏田的肚子莫名其妙大起来,还得去医院受苦,必须如此。”

    “不怕告诉你,我已经跟花火通过气了,她会盯着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雏田非常保守,不会过线。”

    “需要提防的就是你。”

    “…”鸣人。

    他很想大声的说自己不会过线。

    可在想到十五六岁,亭亭玉立,已经长成的雏田以后,话是堵在喉咙口,怎么也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能忍住吗?

    应该,大概,可能,忍不住的吧。

    对自己百依百顺的雏田,对自己有求必应的雏田,越想,越没有底气去据理力争。

    道别岳父,重新回到雏田这边。

    姐妹俩还在打闹,自然不会是真打,单纯是挠痒痒之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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